增值税纳税人判别
增值税纳税人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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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永道财税学苑独家讲师罗旋,给大家带来的是税法(一)中的增值税纳税人判别。
从2019年开始,增值税变成非常重要的一个税种。同时也是减税降税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减税体现。具体体现在哪里呢?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依据现行增值税制度是以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会计核算水平和能否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等标准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合并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级标准。
3.身份转换
如果办理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讲师:孙湛 | CMA资深讲师